“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意见

2018年11月02日 10:01  编辑:校办公室  核稿:   点击:[]

“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教师”)是学院实施教师教育培养改革的重大探索,对提高教师教育培养质量、促进人才培养更加符合基础教育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切实做好教师教育培养改革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学生教育教学能力,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乐教,垂范,求实,拓新”的校训精神,树立“学思结合,知行合一”的教育理念,践行“乐教,懂教,会教,善教”的培养进程。以服务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为依据,以教师专业技能培养与训练为主线,深化教师教育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教师教育培养质量,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培养爱教爱生以及具有教育理念先进、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全面、教师技能娴熟的新型师资。

二、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从区域经济发展和基础教育发展的实际出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以及基础教育教学名师成长规律,以培养教师发展能力为核心,着力推进教师教育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构建“双方案”培养体系,全程培养学习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以改革试点为基础,积极探索符合新时期教师培养理念、培养体系、教学和管理方式,丰富教师培养实践,创新教师培养理论。通过创新“卓越教师”培养模式,积极探索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具有学院办学特色的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途径和方法,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示范,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积累经验、创造条件和奠定基础。

三、培养模式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求,具有“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教师素养,掌握“会备课,会上课,会当班主任,会研究”教师专业技能,胜任基础教育教学需要的新型师资。

(二)培养模式。按照学院“一个全程,两段培养,三线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总体要求,实施“叠加嵌入”的培养模式,即学科专业理论培养与教师专业技能培养相叠加、院内培养与院外实践相嵌入。在职业倾向上,突出爱教爱生教育;在行为方式上,强化学习、反思和实践三位一体。

(三)培养方案。“卓越教师”的培养,基础是知识、根本是素质、核心是能力、关键是思维。课程设置要以素质培养为主体、学科专业理论培养与教师专业技能培养为两翼,结合未来教师资格认证考试要求,着力改革传统的专业理论培养课程体系,与基础教育学校联合开发教师专业技能培养课程体系,建立“学科专业理论培养加教师专业技能培养”的“双方案”培养体系,建立“学习、反思和实践”的“双矩阵”课程体系,建立学院与基础教育学校的“双资源”教育环境,实现专业理论教学与教师技能训练的有机衔接。

(四)实践实训。按照“深化教育思想、增强教育能力、提高教育艺术”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院内外实验(实训)教学、教科研实践、课外活动、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等教学环境和资源,建立课内实践、课外实训和专业实践“三三制”的实践教学体系,实施“感知、体验、模拟和实训”技能培养与训练,注重在实践教学中陶冶爱教爱生的教育情操,树立乐教爱生、勤于探索的教育理念。

四、运行模式

(一)生源选拔。按照“自愿选择,公平竞争,适时分流,提高质量”的选拔原则,从当学年度为二年级师范生中,经考核并择优选拔45名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组建当学年度的“卓越教师”试点班。“卓越教师”培养实施末位淘汰机制,对在第二、三学年度的综合排名居于本班后5%的学生予以淘汰,退出本班的培养并回到已就读专业继续完成学业。

(二)教学组织。按照“启迪智慧,提高技艺,推进创新,追求卓越”的教学要求,实施“双方案”培养和“双导师”指导,即学科专业理论培养部分,试点班学生随已就读专业学习并完成学业目标,由学生所在系帮助学生配备“专业发展导师”;教师专业技能培养部分,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并邀请基础教育学校教学名师担当“教师发展导师”。充分利用第二课堂、专业实践周和实践教学小学期机会,鼓励和引导试点班学生参加指导教师主持的应用研究项目、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研究,不断加强创新能力的培养和训练;鼓励和引导试点班学生参加“教师专业技能比赛”等学科或技能竞赛,通过“以赛带训、以赛促训”的方式,不断加强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鼓励和引导试点班学生参加“顶岗支教”活动,不断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三)学籍管理。按照“建全档案,全面写实,反映学业”的管理要求,实行“双档案”管理,即学科专业理论培养的学籍档案,由学生所在系负责组织管理,其档案建立方法和标准同其他学生一致;教师专业技能培养的学籍档案,由学院统一建立,毕业前并入学生学科专业理论培养档案。

(四)监督评价。按照“全程监控,实时评价,诊断反馈”的评价要求,注重能力发展评价,通过实时、动态的监控,及时评价、诊断分析,提出整改意见,促进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成立“卓越教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为组长,分管学生和后勤保障工作院领导为副组长,各教学单位、教务处、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学生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团委、后勤与国有资产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研究与审定培养方案和实施办法,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供政策、人力、财力等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设在教务处,主要负责制订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教学和日常管理。

(二)加大教学投入。学院设立“卓越教师”培养专项教育经费。主要用途为:资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等方面改革试点;补贴“专业发展导师”、“教师发展导师”的教学与指导;支持教师到基层学校挂职锻炼,资助开展合作项目或攻关项目的研究。

(三)改善实践条件。进一步加强实践条件建设,建立“基础教育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能训练工作坊”等,完善教师教育模拟实践教学平台,实施教师教育综合技能模拟训练,提升综合应用能力与岗位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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