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教学日志管理办法

2018年11月02日 10:37  编辑:校办公室  核稿:   点击:[]

班级教学日志是记载教师课堂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学生课堂学习基本情况的重要资料,是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及各教学单位了解教学运行过程和开展相关核查工作的重要依据。为规范班级教学日志的填写,加强教学日志的管理,依据《合肥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文件,结合教学运行与管理实际,特作以下规定:

一、印制与发放

班级教学日志由教务处按照统一格式印制并组织发放。

二、填写与反馈

1、填写原则。原则上由班主任指定学生干部或学生教学信息员负责填写,填写时要按时、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每天、每次课的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

2、填写内容。主要填写任课教师出勤(包括调课和补课)、上课考勤、教学内容(章节)、教学效果、作业布置与批改以及学生学习态度和合理建议等。

3、汇总反馈。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每月汇总一次,主要汇总教师上课进度和学生考勤、学生合理建议等,由教学单位负责人反馈并同任课教师进行交流。

三、检查与指导

1、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会同班主任(辅导员)不定期检查各班的班级教学日志,对填写不规范的班级应提出改进要求和建议。各教学单位由分管教学院长(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组成检查小组,依据各班的班级教学日志和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表,每学期综合检查3~5次。每次检查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集体意见,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对较突出问题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处理。

2、学校抽查。从学校教学委员会和督导团抽调人员组建检查组,定期检查各教学单位自查执行情况,重点了解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差和外聘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必要时采取随机听课或召开班级学生代表座谈会方式进行核实,抽查结果形成书面意见报送教学单位负责人安排后期处理及帮扶。

四、保存与使用

1、日志保管。由各教学单位指定专人保管至学生毕业,自查记录由各教学单位长期保存。各教学单位汇总材料和学校抽查材料由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分类整理,作为长期资料归档保存。

2、日志使用。班级教学日志动态反映教师日常教学行为,科学、真实地提供了课堂教学情况的客观一线资料,必要时可作为教学事故追溯、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施行,原《关于认真填报班级教学工作日志的意见》(教〔2003〕4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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