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2018年05月12日 16:53  编辑:何磊  核稿:   点击:[]

学校全称:合肥师范学院(14098)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

学校网址:www.hfnu.edu.cn

一、学校概况

合肥师范学院坐落在“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学校前身是安徽教育学院,创建于1955年,2007年改建为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工程实施高校,安徽省首批“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创业学院”立项单位。

学校现有锦绣、滨湖、三孝口三个校区,校园面积1294.75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3亿元,纸质图书112万册;专任教师830人,其中正高58人、副高187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皖江学者讲席教授1人、二级教授5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3人、省宣传文化领域青年英才1人、省教学名师14人、省级教坛新秀18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5人。

学校设有14个学院和4个公共课教学部,本科专业54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向10个,全日制在校生15366人;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特色专业8个、精品课程13门、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4门;国家、省、校三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0项、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项、省级示范实验(习)实训中心9个、省级教学团队11个。我省首个足球学院—合肥足球学院也设在我校。

学校建有中国南方蓝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电子系统仿真重点实验室、安徽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安徽省微波与通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魂芯DSP(数字信号处理)产业化研究院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8个,校级科研机构23个。近三年,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47项;发表学术论文1437篇;出版著作(教材)105部;获国家专利189项;获安徽省科学技术奖6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积极构建“一个全程、两方合作、三线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办学60多年来,培养各类高等专门人才6万余名,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16万人次。近三年,我校学子在“挑战杯”、数学建模、机器人、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师范生技能大赛等省级以上赛事中获奖1000余项,周庆媛、朱金凤、段诗闻同学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朱金凤同学同时荣获“中国好人”称号;生源质量不断提高,招生录取分数线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学校连续被评为“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和“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

学校承扬师范办学传统,打造服务安徽基础教育品牌。学校是“国家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主要专家单位;挂设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安徽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牵头组建“安徽基础教育发展联盟”;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建立“安徽教育中心”。

学校主动对接地方主导产业,深化产学研合作,重点建设教师教育类、电子信息类、文学艺术类学科专业群,着力培育生物化工类、经济管理类学科专业群。学校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38研究所、安徽徽王集团等合作建立“魂芯”DSP实验室、PCB及SMT生产线、蓝莓深加工生产线等校内实习实训基地;与合肥市、明光市、金寨县、砀山县、长虹电子、皖新传媒、联宝电子等合作共建校地、校企产学研合作育人基地110余个。

学校积极推进国(境)外合作办学,与美国特洛伊大学、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等合作开展“2+2”和“3+1”本科人才培养等6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索尔茨伯里大学、德国希尔德斯海姆大学、澳大利亚达尔文大学等15个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学生交流和教师互派;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共建刘铭传学院。

学校积极构建“行知精神”为核心的校园文化,每年暑期教师进百家企业、学生开办百所“行知学堂”的“双百计划”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安徽省陶行知研究会挂设我校。学校是首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第三、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安徽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秉承“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优良传统,坚定“举行知旗,走应用路,创师范牌”,立足安徽,面向全国,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二、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并已按规定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三、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招生范围

学费(/学年)

备注

1

体育教育

4年

100

体育与健身类及相近专业大类

3850元

师范

2

服装与服饰设计

4年

60

文化艺术类及相近专业大类

7000元


3

酒店管理

4年

84

旅游服务类及相近专业大类

3500元


4

生物技术

4年

66

农林牧渔类及相近专业大类

3900元


注:以上各专业学费最终按2018年省物价部门核准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所有参加我校对口招生(含免试)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然后参加安徽省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统一报名考试;每位考生可选择我校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所学校。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从田径、足球、篮球、手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射击、射箭、技巧、击剑、跆拳道、武术套路、健美操、体育舞蹈、皮划艇、赛艇、摩托艇、举重、柔道、摔跤、橄榄球(女)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二)报名办法

1.报名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3月28日-3月29日(每天9:00-17:00)由本人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打印的《安徽省2018年对口招生和分类考试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和考生身份证。

体育教育专业报名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徽省2018年对口招生和分类考试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并签订《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考试安全承诺书》(附件5)。

体育教育专业运动选项存在选考,请考生务必于现场报名时选定考试科目,一经确定,不得变更,运动专项测试时按照选考科目进行测试。

现场确认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合肥师范学院图书馆二楼(大学生事务中心)。

2.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报名确认时现场缴费。报名考试费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标准执行,报考体育教育专业收取160元/人,报考其他专业收取120元/人。

3.准考证领取:考生于4月7日9:00-17:00到我校图书馆二楼(大学生事务中心)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我校打印盖章的《安徽省2018年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确认表》和考生身份证。体育教育专业需携带《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考生体检表》〔体检应在招生工作部门指定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附件4〕,体检时间为考前一周内(4月1日-7日)。

五、志愿设置

考生只可以报考我校一个专业,我校不设专业调剂志愿。

六、考试安排

1.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为依据。其中,文化课考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内容参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等。具体参考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文化课

专业理论课

专业技能测试

1

体育教育

见《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

见《体育与健身类专业技能测试纲要》、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专业课考试标准

2

服装与服饰设计

见《服装类专业课考试纲要》

见《服装类专业技能测试纲要》中项目一:女式春季休闲装设计

3

酒店管理

见《旅游服务类专业课考试纲要》中旅游专业考试科目:《旅游概论》、《中国旅游地理》、《导游实务》

见《旅游服务类专业技能测试纲要》中酒店管理专业测试项目:项目一(礼仪展示)、项目六(导游景点讲解)

4

生物技术

见《农林牧渔类专业课考试纲要》中种植类考生必考科目:《化学》、《植物生产与环境》、《植物保护技术》、《农业生物技术》

见《农林牧渔类专业技能测试纲要》中《种植专业技能测试纲要》中项目一:临时装片的制作和显微镜的使用、项目三:识别昆虫

(1)酒店管理、生物技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试科目由文化课、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测试组成。其中,文化课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满分300分,由教育厅组织全省统一考试;专业理论满分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250分,由我校组织考试。考试总分为750分。

文化课达到安徽省教育厅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及以上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专业技能测试150分及以上为合格,150分以下为不合格。文化课或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体育教育专业:考试科目由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组成。文化课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满分300分,由教育厅组织全省统一考试;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由我校组织考试。综合分(总分)=文化课成绩÷3×0.3×7.5+专业课成绩×0.7×7.5。

文化课达到安徽省教育厅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及以上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体育教育专业课分值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试科目的命题:文化课实行全省统考,其他由我校自主命题。

3.考试时间如下表:

时间

4月8日

4月9日

上午

酒店管理专业理论(9:00—11:30)

生物技术专业理论(9:00—11:30)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理论(9:00—11:30)

体育教育专业课(8:00-12:00)

体育教育专业课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下午

酒店管理、生物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技能测试(领取准考证时通知测试时间、地点)

体育教育专业课(14:00-18:00)

备注:体育教育专业课考试和服装与服饰设计、酒店管理、生物技术专业技能测试如遇报考人数较多或天气原因,考试时间顺延

4.考试地点:考场设在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文化课考场由省教育厅安排)。

5.服装与服饰专业课考试须考生自带画具,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自带塑胶跑道专用跑鞋,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武术套路自备器材,体育舞蹈、健美操自带音乐(优盘存储)。

七.查分

考生可于4月14日之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招生办或所在市教育局职教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4月16日12:00前传真(0551-63840575)至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由我校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查分结果如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

八、招生录取

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4月16日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4月20日完成相关录取工作。

2.录取原则:

(1)酒店管理、生物技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对本科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我校技能测试都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专业技能测试、文化课。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2)体育教育专业:对本科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我校专业课考试都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分(总分)按专项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项拟招生计划:

田径0-5人、足球0-10人、篮球0-12人、手球0-5人、排球0-4人、羽毛球0-4人、乒乓球0-3人、网球0-3人、击剑0-2人、跆拳道0-4人、武术套路0-5人、健美操0-8人、体育舞蹈0-8人、

射击0-6人、射箭0-1人、技巧0-4人、皮划艇0-4人、摩托艇0-1人、赛艇0-4人、举重0-1人、柔道0-3人、摔跤0-2人、橄榄球(女)0-1人。

所有专项按以下原则分配录取名额:如某一专项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录取计划15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49-140%时,按计划录取名额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39-130%(80%);129-120%(70%);119以下(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如果某一专项录不满,剩余指标将划入所有专项中按综合分(总分)高低依次录取,但每一专项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项计划数的1.5倍。

综合分(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文化课。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3.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并于7月中下旬统一邮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4.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相关规定严格查处,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九、鼓励政策

(一)报考酒店管理、生物技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优秀考生可享受有以下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加分(免试)申请表》(附件2),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申请表于现场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于3月30日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未被直接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我校4月8日-9日的专业课考试,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加分(免试)申请表》(附件2),并将相关享受加分政策支的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由毕业学校和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在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原件和申请表于现场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二)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优秀运动员有以下鼓励政策:

1.近3年在省级以上(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主办或承办;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或承办)运动会田径、羽毛球、乒乓球、网球、跆拳道、射击、技巧项目比赛中获得前3名或全国前8名的考生,可免专业课考试,考试成绩为满分(即为100分)。

2.具有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等级且近3年在省级以上(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主办或承办;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或承办)运动会射箭、击剑、举重、柔道、摔跤项目比赛中获得前3名或全国前8名的考生,可免专业课考试,考试成绩为满分(即为100分)。

3.具有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等级且近3年在省级以上(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主办或承办;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或承办)运动会皮划艇、赛艇、摩托艇、橄榄球(女)项目比赛中获得冠军或全国前8名的考生,可免专业课考试,考试成绩为满分(即为100分)。

符合免相应专业课考试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免专业课考试审批表》(附件3),同时还须提供经省体育局青少处或竞体处审核盖章后的比赛成绩证明(比赛成绩册和秩序册),其中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还须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考生报名时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日,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及复印件。并将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审批表交由毕业学校和市教育局(体育局)或省体育局青少处或省体育局竞体处审查,在审批表和支撑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原件和审批表于现场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三)以上所有免试(加分)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应届生)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注明对口招生)。

十一、管理与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十二、奖助勤贷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奖学金金额最高8000元/年,助学金金额最高4000元/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年。完善的奖助体系激励学生奋发进取、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保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三、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合肥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0551-63674808,63840575(传真)

监督电话:0551-63828647

(二)联系信箱:zsb@hfnu.edu.cn

附件:

1.《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工作日程表》

2.《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加分(免试)申请表》

3.《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免专业课考试审批表》

4.《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考生体检表》

5.《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考试安全承诺书》

6.《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专业课考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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