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加强作风监督的通知

2020年04月30日 13:05  编辑:鲍官柢  核稿:   点击:[]

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五一”“端午”将至,按照省纪委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问题,现就有关工作强调以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要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患于未然。通过谈话提醒、发送廉政短信、会议学习、通报典型案例等适当方式对所在部门干部进行廉政提醒,重申纪律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二、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按照学校党委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突出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继续把深化警示教育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抓好学校事业发展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和联系部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学校纪委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受理信访举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打好日常监督“组合拳”,紧盯关键环节和隐形变异问题,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人和事,一律严查快办、通报曝光。


纪委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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