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合肥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精神,依据《合肥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切实履行各项职能,推动学校学术繁荣和发展。
一、发挥专项学术事务议事的决策作用
审议2023年度合肥师范学院高校科研计划编制及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评审结果,安徽省2023年度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生教育)评审结果,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把关。
二、规范校学术委员会运行
根据实际情况,改选了校学术委员会主任,规范了校学术委员会运行。
三、规范省级科研平台运行
根据实际情况,审议了安徽省蓝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与安徽省绿色食品乡村振兴协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变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