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2012-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年11月26日 00:00  编辑:**  核稿:**   点击:[]

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合肥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根据学校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和今后的工作设想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91日起到2013831日止。    

一、概述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2012—2013学年,我校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人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效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学校有关信息,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2012-2013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丰富信息公开载体  

本学年,学校在充实并完善原有信息公开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建立并运行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信息公开网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1、校园网主页。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对校园网进行了改版升级,进一步完善了网站功能,增添了信息搜索、快速通道、专题网站等模块。同时,加大网站信息更新效率,及时、准确发布学校重大事件、校领导重要活动、教学科研等重大信息,以及通过通知公告发布各类信息。  

2、信息公开网。学校在原有校务公开专栏的基础上,于20138月在校园网主页上建立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内容包括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目录、公开栏目、公开指南、公开年报、公开意见箱及信息公开办事机构、监督机构等10多个栏目。通过该网站专栏的内容和有关链接,社会公众可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及相关内容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  

3、学校办公系统。我校于20125月正式推行办公自动化(OA)系统,建立了收文管理、发文管理、通知公告、下载中心、会议室管理等模块,系统运行一年多以来,共有系统用户477名,在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处理各类公文流转、发布重要制度政策、征求各类发展规划建议、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等各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4、各级各类会议。对于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制度以及重大情况的通报,学校通过召开党代会年会、教代会、学校年度工作会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会、全校干部大会等各种会议,深入传达上级精神,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和群众意见建议,从不同层面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5、其他各种公开形式。学校充分利用校报、年鉴、广播台、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媒体和档案室、校史馆、图书馆、党员活动室、大学生事物中心等场所,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本学年,《校报》出刊15期,刊发稿件500余篇,编印教育年鉴1卷;宣传栏刊出专栏9期共220个版面;广播台制作播出节目360余期;电子显示屏播发信息500余条;摄影摄像等图片宣传120余次;校史馆接待参观4000余人次。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一是规范日常工作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在原《合肥师范学院党务院务公开实施方案(试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合肥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我校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机构和职责、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及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突出过程公开制度。学校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征询制度、重大事项过程公开制度、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制定了《学校党委工作规则》、《学校行政工作规则》、《校领导联系院(系、部)制度》,完善了《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校领导每周接访日制度及三孝口校区值班制度,在校园网、信息公开网及办公系统开设校长信箱专栏,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在办学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两代会、民主党派、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代会、工代会、共青团以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事项进行实时监督,有效监控,做到凡重要决策前必先调研,决策之后重视跟踪把握动态、了解需求,增强了对全局的把握和对工作的指导。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制度。学校将信息公开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之中,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日常督查机制,明确监察室为监督检查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其认真抓好整改,有针对性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坚持保密审查制度。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加强保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涉密内容不公开,公开内容不涉密,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2-2013学年,全校新增主动公开信息近3万余条,其中通过校园网主页发布各类通知和信息共1602条,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在本单位发布各类信息共计近2万条,被人民网、新华网、安徽日报、中安在线、安徽教育网等主流媒体转载报道688条次,邀请并接待校外记者进校采访报道87人次。  

学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271条,涵盖学校概况、招生就业、教务管理、人事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对外交流、校园安全等类别。  

学校行政办公系统主动公开信息2600余条,包括会议纪要、文件简报、通知公告、校长信箱等栏目,其中传达上级各类文件1461份,发布学校文件946份、简报13份,发布通知公告信息200余条,公开其他各类信息近58条,总计传阅量50多万人次。  

学校通过校长信箱、信访接待日等形式,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和群众意见,及时交流、解疑释惑,化解矛盾,本学年度处理校长信箱各类信息记录842条;安排校领导接访日34次,对于师生员工等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办理和回复。  

在做好一般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学校开设专栏,主动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专栏,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干部房地产信息登记报告工作,梳理权力风险点448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921项,登记并公示房产信息849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学校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放到学校工作全局中去考虑、部署和推进,明确了凡是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机密信息、不影响校园安全稳定,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  

一是突出公开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二是主动公开学校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形成和凝练出的办学定位、发展理念和校训、校风等内容,及时公开学校概况、领导班子成员简介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三是定期向校内广大党员群众、师生员工公布学校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年鉴、发展规划、重点工作等信息。  

四是坚持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时限与公开内容、形式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对于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事项实行即时公开,重大敏感事项适时公开,对于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公开,必要时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补充完善后再次公开,从而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常新、真实有效。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实施细则》明确了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校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12—2013学年中没有收到相关申请。  

四、重点公开信息  

在关系到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直接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上,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做到了及时全部公开,积极回应师生和社会关切,并重点做好招生、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1、学校财务信息公开。我校财务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财务、资产与管理制度、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方面。在具体的信息公开过程中,学校坚持收费公示制度,及时主动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及部门网站等渠道公开学校经费来源等方面信息。学校每年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作财务预决算专题报告,公布学校的经费来源、使用情况以及产生的效益,公布本年度经费预算草案,提交代表们讨论、审议;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均严格遵循招投标管理办法,在校园网、政府采购网等途径进行公开招投标;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出国费、招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按年度报学校纪检监督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此外,学校还进一步加大了财务信息化建设,开通了教职工工资收入查询系统,将职工个人工资津贴、劳务收入及个税扣缴情况向职工本人公开。  

2、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中,我校严格落实招生政策,成立由学校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实施招生工作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只要是不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都在网站予以公布。在录取环节,我校专门制定了2013年招生录取流程,对录取小组工作职责、录取工作流程及责任人、同分考生录取原则、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了我校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校《细则》规定,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在信息公开网站开设公开意见箱,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任何举报、投诉。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我校在落实《实施细则》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加强等。结合以上问题和不足,下一学年学校将考虑进一步加强教育和培训力度,有效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着力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系、部)的作用,促进各单位不断完善信息公开途径。努力增进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理解,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合肥师范学院  

                                                                                                                  201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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