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以及安徽省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及我校的招生条件选拔调剂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遴选。
(二)所有调剂考生(含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及接收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三)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个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志愿,等待我校受理意见,也可改填其他志愿。
(四)按教育部规定,不以先来后到为条件遴选。我校设定的调剂系统开放时间结束后,我校方开始遴选。一般情况下遴选开始后,12小时内在系统中给调剂报考我校的考生发拟参加复试通知;也请调剂报考我校的考生届时密切关注调剂系统中的信息,在调剂系统中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及时在系统中确认回复,请勿影响其他考生的替补。等待确认最长时间不超过1小时。
第二条 调剂基本条件
(一)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中“教育”A类基本分数线)。
(二)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及录取基本条件。
(三)调剂到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各招生领域的考生必须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四)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4)。
(五)同一学科门类中学术型硕士可调剂到专业学位硕士。
(六)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七)本科所学专业与所调入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优先。
(八)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按教育部规定,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适合调剂我校;法律专业学位的考生也不适合调剂我校。
(九)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考生,在符合定向就业的原则下,可以相互调剂。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可调剂报考全日制。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上级下达的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我校今年无非全日制调剂名额。
第三条 调剂时间
(一)我校2022年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6日上午9:00~4月7日上午8:00。
(二)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个小时,即最迟为2022年4月7日晚上9:00解锁。到达解锁时间后,若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第四条 调剂流程
(一)我校在研究生处网站及研招网调剂系统后台发布调剂专业及名额等信息。
(二)报名。所有申请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线上填写调剂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三)筛选。根据我校的调剂要求和基本条件,以不低于1.2:1的比例择优选择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各领域招生计划根据线上生源情况可适当互相微调),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1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学校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四)复试。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本专业(领域)具有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复试,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及时向研究生处提交拟录取名单。我校复试时间另行通知,我校复试办法以及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具体细则分别通过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及各招生学院官网进行发布。
(五)录取。根据复试结果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六)确认。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拟录取,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第五条 附则
(一)教育部或省考试院文件如有新规定,以上级最新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