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合肥师范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合肥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结合巡视、审计等整改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务、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党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业务谁主管、信息谁公开、内容谁审核”的原则,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党务、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并填写《党务、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于5月6日前报送校办公室(行知楼1913室)。
二、根据最新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已改版优化党务、信息公开网并将于近期正式上线,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清单》及学校《落实<清单>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要求,对各事项的公开情况逐条说明,及时对应完善相关公开栏目内容,并附上相关支撑材料等信息,于5月6日前报送校办公室(行知楼1913室)。
联系人:史强电话:63870553。
特此通知。
中共合肥师范学院委员会合肥师范学院
2020年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