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教职员工安全返校返岗准备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10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全校教职员工(含校内相关服务企业员工,下同)安全返校返岗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生返校准备工作需要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单位、部门要通知教职员工安全有序返回学校所在地。对仍在武汉等重点疫区和境外的教职员工可根据当地疫情情况暂缓返校,具体返校时间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另行确定,再提前通知。
二、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的通知》要求,全面掌握教职员工所在地区、健康状况等信息。要逐人建立健康档案,精准掌握是否来自、到过疫情高发地区,是否与疫情高发地区人群或入境来皖(回皖)人员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曾经确诊或留置观察等情况,对从武汉市以外其他地区返肥的,要全面掌握其来皖前14天内活动轨迹、健康状况,做到全面摸排,不留死角。各单位、部门要逐人签订入校前14天活动轨迹和健康承诺书,杜绝谎报、漏报个人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等,坚决杜绝教职员工带病、带隐患返校。
入校前14天活动轨迹和健康承诺书(附件)须及时报人事处汇总。
三、所有外出的教职员工需自觉申领“安康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返回居住地后须连续居家隔离观察7天,每天测量体温,并据实向所在单位报告情况,健康者方可返校。教职员工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须提供各地定点发热门诊出具的新冠肺炎排除诊断证明且恢复健康后,方可返校;如与入境来皖(回皖)人员密切接触,须居家自我观察14天,期间没有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方可返校。对有关教职员工视情况做出暂缓上班安排,由专人做好相关记录,并做好岗位补缺等工作。对无法排除新冠肺炎的教职员工及时隔离送医并按要求予以报告。
四、凡是本人或家庭成员、密切接触者、居住地有确诊病例以及外出返回居住地后按要求医学隔离观察和居家隔离观察的教职员工,入校时须提供“安康码”绿码和居住社区开具的解除居家隔离或解除医学观察等相关证明材料方可返校。
五、凡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教职员工,要在返校返岗前14天向所在单位申请离岗,并自觉进行居家隔离观察。
六、教职员工返程途中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跨区域返程的教职员工,距离较近的优先选择自驾方式,长途出行需搭乘公共交通,应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换乘。要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七、各单位、部门要继续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精准掌握教职员工行程动态和健康状况,并要求师生员工每天继续在“今日校园”APP上填报个人疫情防控信息。
八、各单位、部门应将驻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通知到每位教职员工,所有返回的教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相关管理规定。
特此通知。
合肥师范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