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正常上班。
二、工作要求
(一)放假调休期间如涉及相关教学安排调整,由教务处、研究生处另行通知。
(二)按照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学校继续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教职工“非必要不外出”,学生“非必要不离校”,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
(三)提倡师生假期内尽量避免涉及公共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出行活动。确需出行的,须执行请假报备制度,其中:学生离校,需报经所在学院批准和备案;确需出省的,由所在学院审批并报学生处、研究生处备案;教职工离开合肥市,向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原则上不出省,因特殊情况出省的,由所在单位审批并报学校防控办备案。师生假期外出要注意自我防护,做好出行轨迹记录,不得往返中高风险地区。返校时出具健康绿码,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妥善做好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做好离校师生审核登记备案、安全教育管理和健康信息监测,严格落实校园管理有关规定,坚持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接续抓好假期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五)假期内学校实行校领导带班住值(滨湖校区)、处科级干部24小时总值班(锦绣、滨湖两校区)和辅导员、保卫等专项值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合肥师范学院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