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合肥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根据学校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起到2017年8月31日止。通过合肥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xxgk.hftc.edu.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合肥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0551-63828624;电子邮箱:yb@hfnu.edu.cn。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学校按照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各项党的建设及事业改革发展实际,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全校广大师生对学校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1、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根据工作要求,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校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并明确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学校党政统一领导、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单位、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群众积极参与、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部署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放到学校工作全局中考虑、部署和推进。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里规定的内容进行信息公开,实现了信息公开的常态化。明确了凡是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机密信息、不影响校园安全稳定,都全部予以公开。一是突出公开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二是主动公开学校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形成和凝练出的办学定位、发展理念和校训、校风等内容,及时公开学校概况、领导班子成员简介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三是定期向校内广大党员群众、师生员工公布学校章程、年度工作总结、要点、发展规划、重点工作等信息。
3、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内容。结合高等教育新形势及信息公开新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信息化水平。
(1)校园网。学校把校园网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文字、图片、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学校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此外,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需求,对校园网主页、专题网页及二级单位网页进行完善,并开展检查评比工作,进一步丰富了网页内容,加大了网站信息的更新效率。2016-2017学年,学校通过校园网主页发布消息2366条,学校各单位、部门发布各类信息共计3万余条。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安徽日报、安徽卫视、教务部官网等校外主流媒体报道学校信息近1000条。
(2)信息公开网。学校在校园网上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通过该网站专栏的内容和相关链接,社会公众及校内师生可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2016-2017学年,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626条,涵盖学校概况、招生就业、教务管理、人事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对外交流、校园安全等类别,并按规定在网页头条公示学校《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内容。
(3)办公系统。面向全校在职教职工,开放办公自动化系统账号,现共有系统用户929名,在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处理各类公文流转、发布重要制度政策、征求各类发展规划建议、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等各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2017学年,学校通过办公系统主动公开信息3300余条,包括会议纪要、文件简报、通知公告、校长信箱等方面内容,其中传达上级各类文件1280份,发布学校文件428份、简报22份,发布通知公告信息300余条,总计传阅量80多万人次。
(4)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需要,开展规章制度建设年工作,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废、改、立、沿”等工作,着力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学校科学管理、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规章制度体系。通过编印《规章制度汇编》、在相关网页主动公开制度内容等举措,不断推进和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5)各类会议。学校每周一在校园网主页发布“本周学校重要会议及活动安排”,提前公开会议(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承办单位及参会人员等信息,方便师生参会,提高会议(活动)时效。定期召开校领导例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等,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审定有关事项等。对于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制度以及重大情况的通报,学校通过召开党代会教代会年会、学校年度工作会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会、全校干部大会等各种会议,深入传达上级精神,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和群众意见建议,从不同层面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6)其他形式。学校通过校长信箱、信访接待日、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和群众意见,及时交流、解疑释惑、化解矛盾。2016-2017学年,处理校长信箱各类信息记录998条;安排校领导接访日36次,对于社会公众及校内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办理和回复。学校充分利用校报校刊、广播台、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年鉴等媒体和档案室、校史馆、图书馆、党员活动室、大学生事务中心等场所,及时发布有关信息。2016-2017学年,《校报》出刊14期,刊发稿件400余篇;宣传栏刊出专栏9期共180个版面;广播台制作播出节目380余期;电子显示屏播发信息1500余条;摄影摄像等图片宣传170余次。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基本信息
学校通过校园网和信息公开网主页,主动公开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学科专业、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OA)、二级单位网页、规章制度汇编等渠道,主动公开学校章程、综合改革方案、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等重要方案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公布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巡视整改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学术委员会章程、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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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考试信息
1、本科生招生:
(1)学校2017年普高、对口、专升本及运动训练各项招生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学校招生网予以公布,招生简章中详细公布了各类考试时间、地点、录取规则等相关信息。
(2)对口、专升本和运动训练招生是由学校自主选拔并录取,考生入选资格均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测试结果全部通过招生网主页考生查询通道予以公布,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考试分数。
(3)各项自主招生录取结果、录取人数及录取最低分均以公示的形式在招生网站向考生公布,普高招生录取结果由学校向考生提供信息,考生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校内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我校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结果的通报》,对招生录取结果予以公开。学校全年在招生网累计发布招生相关资讯50余条,2017年在安徽省高招咨询平台累计回答考生问题100余条、考生留言350余条。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咨询、专业介绍、录取通知书邮寄单号等信息10余条。
(4)各类型招生工作期间,学校均公布了招生咨询电话、纪委监督电话以及邮箱,方便考生进行咨询和申诉。同时成立由学校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实施招生工作“六公开”,除涉及考生隐私以外的信息都在网站予以公布。2017届新生在复查期间没有接到任何考生的投诉、举报,实现了招生录取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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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生招生:
2、研究生招生: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招生文件精神,学校印发了《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命题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招生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二级培养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本招生领域招生录取工作。
(2)学校于2016年8月底在校园网首页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合作媒体发布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简章涉及内容包括招生领域、招生人数(分专业招生人数)、招生条件、奖助学金、考试科目及联系方式等,并发布了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章程》和《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公告》文件,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与公开。
(3)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录取线后,学校在2017年3月公布参加复试考生成绩,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不超过1:1.2的比例选取。考生复试最终成绩由初始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权重成绩组成,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招生领导组审定。同时,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时间为10天,并附咨询及申诉电话,纪委全程参与。在公示无异议后,上传至教育部信息公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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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资产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2016-2017学年,学校新制定(修订)了《固定资产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材料、易耗品管理办法》、《公有住房交易规定》,继续沿用《接受捐赠及对外捐赠物品管理暂行办法》、《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仪器设备出借、调拨、报废管理办法》、《仪器设备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以上管理办法收录在学校《规章制度汇编》,并可通过学校资产管理处网页予以查询。2016-2017学年,学校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以上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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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制度及财务信息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年度经费预决算、受捐赠财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2016-2017学年,在原有财务管理制度持续公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经费审批行为,简化经费审批程序,明确经费审批权限和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台了学校《经费审批暂行办法》并在网页上进行公开。同时,为优化报账服务流程,修订《报账须知》,并试行网上审批。
(2)及时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部门网站、财务处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经费使用管理流程、财务借款办理及报销程序等方面信息,提升了财务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受捐赠资产均按照捐赠协议及相关文件规定使用,并定期向捐赠方公布使用及管理情况。2016年捐赠单位8个,受捐赠资产达82.9万元。
(4)持续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规范学校收费政策以及校内面向学生的各项收费行为,增强收费透明度。通过设立教育收费公示牌,对经过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一一公示。为方便新生了解国家收费政策,除了在向新生发布录取通知书时明示以上收费政策之外,还在学校财务处主页上公示国家收费政策、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5)每年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做财务预决算专题报告,公布学校经费来源、使用情况及产生效益,公布预决算草案,提交代表们讨论、审定。2016年收入决算数3.2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7亿、事业收入决算数0.49亿。支出决算数3.3亿,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8亿、项目支出1.5亿。2017年收入预算数2.7亿、支出预算数2.7亿。除每年在财务处网页公布相关预决算文件之外,还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做财务预决算专题报告,公布学校经费来源、使用情况及产生效益,公布预决算草案,提交代表们讨论、审定。
(6)进一步加大财务信息化建设,开通运行教职工工资收入查询系统,及时将教职工个人工资津贴、劳务收入及个税扣缴情况向教职工本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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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采购和招投标
为规范学校招标与采购工作,加强对招标与采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2016-2017学年,学校研制印发了了《高校网上竞价采购平台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校内采购管理办法》、《基建和维修工程经济签证管理规定》。目前学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凡属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一律依照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校内采购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校内招标采购做到信息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招标通告和中标通知以及相关制度均在校园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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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事师资信息
1、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经核查,校级领导干部中共有7人在与本人专业领域或教学科研方向相关的学术研究性协会和学会中兼职,共兼任17个协会职务,无兼职取酬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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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2016-2017学年,学校有3起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均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因公出访手续。学校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页,公布了有关合作办学、因公出国(境)等相关规章制度,并在办公系统中对有关出国(境)情况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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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学校于2010年7月印发执行《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2016-2017学年,学校严格按此方案开展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2017年5月,按照省编办批复,经学校审定,学校重新申报岗位设置方案。相关信息均可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等渠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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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校内人员招聘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2017年2月,学校在校园网发布2017年专业技术岗的毕业生招聘计划,随后人事处积极主动与国内985、211等重点高校联系,落实招聘信息的发布,招聘公告在学校首页点击率超过2万次。根据人才引进及考核工作实际需要,分阶段组织了多次考核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2017年共引进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32人,其中引进教师18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6人、辅导员8人。相关信息均可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校级文件等渠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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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学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做好教职工争议问题协调解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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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校内中层干部任免
2016-2017学年,学校共调整中层干部6人,其中2名处级干部为交流轮岗,1名处级干部转为专业技术岗,3名处级干部到龄退休免职。在此过程中,学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分别通过办公系统、组织部网页、校级公文公开了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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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学质量信息
1、2016-2017学年,学校有771名专任教师、其中女44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56人,副高职称173人,中级职称333人,初级职称10人,未定职级1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146人、硕士学位570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92.87%;主讲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97.54%。共有普通本科专业53个,其中师范专业13个,占24.5%,应用型本科专业40个,占75.5%。专业总体布局与地方产业需求更加契合,较好地体现了学校适应我省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和建设“文化强省”需求,专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1830门,专业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18.3%,公共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3.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83%,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4.3%。以上信息分别通过学校校园网、招生简章、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向社会公众及校内师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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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wc.hfnu.edu.cn/
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编制了《2015-5016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6年度艺术教育发展报告》、《2016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材料,并按期通过安徽省高教网及学校信息公开网、就业信息网等有关渠道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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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xxgk.hfnu.edu.cn/info/1042/2518.htm
http://jyw.hfnu.edu.cn:81/
3、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先后制订了《毕业生就业签约管理办法》、《关于建立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规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暂行规定》等一系列保障和促进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2016-2017学年,严格按照上述规章制度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积极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布学校毕业生规模等相关信息,通过校园网、就业信息网、宣传栏及时向毕业生介绍就业资讯、就业政策及就业指导等信息,定期研制印发《毕业生手册》,主动公开学校就业率、就业质量、就业流向、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等相关信息。此外,按照要求,按月统计通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并上报教育厅及在学校就业网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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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1、学籍管理办法
学校修订出台了《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函授(业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确保学生及时、深入了解有关内容,学校积极通过校园网、新生入学教育、印发学生手册、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组织开展《学生手册》知识竞赛等活动强化学生遵章守纪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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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资助项目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1)学校制(修)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三等师范奖学金管理办法》、《学费减免、特困生补助暂行办法》、《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张应友张陈雪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江博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皖新传媒”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国元证券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安科生物奖学金评审细则》、《佳音奖学金评审细则》、《存勇奖助学金评审细则》、《福讯奖学金评审细则》等规章制度,对评选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2)将相关内容编入《学生手册》、《新生入学指南》,发放给学生,人手一册,同时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公开。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新生,向新生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了解办理程序。通过入学教育、主题班会、讲座、师生见面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学生学习交流;每年均组织全体新生进行《学生手册》知识考试,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校规校纪。
(3)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全程公开,学校对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工作的具体实施,通过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学院,统一开展相关工作,并利用宣传栏、各学院及学生工作处的网页,实施校、院、班三级公示;同时开通热线电话、处长信箱等,畅通信息反馈渠道。
2016-2017学年,全年共评选出国家奖学金34人,发放金额27.2万;国家励志奖学金663人,发放金额331.5万元;国家助学金4505人,发放金额1351.5万元;学校奖学金3033人,发放金额148.02万;社会捐赠奖助学金436人,发放金额75.55万;减免学费5人,金额2.33万元;特困生补助103人,发放金额20.6万元;勤工助学3807人次,发放77.7096万元;办理助学贷款1794人,贷款金额11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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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学校制定了《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依据条例对违纪学生做出相应的处分,处分以文件形式下发,并要求各学院将处分决定书送达本人,同时回执要交学生工作处。同时还制定了《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试行)》,对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学生,如符合规定条件,可按程序解除处分。学生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行为的,经学院上报,学生工作处发文表彰,并在校园内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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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申诉办法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精神,规范学生申诉制度,保证学生合法权益,学校修订印发了《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申诉机构、受理部门、申诉调查、申诉处理等环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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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风建设信息
1、学风建设机构
学校十分重视校风建设,成立了由校领导牵头,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顿校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教风、学风、工作作风三个工作组,印发了《整顿校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整顿教风实施方案》、《整顿学风实施方案》、《整顿工作作风实施方案》等方案,对“三风”建设工作予以细化和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主体,使“三风”建设相关举措得以贯彻落实。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教风、学风检查工作的通知》,通过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的方式,对学生行为规范、课堂纪律、学习状态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通报,检查结果与三优创建相挂钩。同时还开展上课出勤率、晚自习出勤率及上课情况专项检查,2016-2017学年全年共组织检查49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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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术规范制度
学校高度重视学术规范,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分别通过校园网及办公系统公布了《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技术转移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学术规范制度文件,印发公布了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学术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科研项目间接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科研业务会议费管理暂行规定》等学术规范制度文件9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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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学风建设机制建设,不断加强学术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出台了学校《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实施细则》,从制度上对师生的学术行为加以规范,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作用。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及公告栏,坚持向师生进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宣传,发布信息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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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位学科信息
学校目前具有学士学位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保障学位授予工作科学规范,学校实行学位授予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并先后制定印发了《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格对拟授予学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学力水平认定等,2016-2017学年,学校共授予35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3821名本科学士学位和66名成人本科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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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现有9个合作办学(合作培养)专业,相关交流合作情况均予以公开。学校尚不具有招收海外留学生与港澳台学生资质,目前没有境外学生在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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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信息
1、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学校认真落实巡视整改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把抓好省委巡视组对学校党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落实中央巡视组对安徽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整改。在校党委领导下,全校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了一系列长效机制和规章制度。
(1)加强整改工作领导。学校层面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组,对整改工作直接领导、全程推动、全面把关。各单位、部门均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党政同责、党政联动”。2016-2017学年,学校先后召开20余次党委会、纪委会、书记专题会、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2)强化整改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关于省委巡视组对合肥师范学院党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对所有整改任务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按照有关规定,按期报送巡视整改工作月报告、季报告等材料。
(3)配套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上级要求,深入开展“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专项治理、“四个专项治理”等工作。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具体问题,通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国有资产全面清查、科研经费支出专项查验、合作办学工作专项排查、后勤集团财务专项清算、组织学习廉洁纪律条例、开展警示教育等系列举措,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4)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坚持跟踪问效,严格督查验收,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将院部整改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强化院部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巡视整改以来,学校共制定有关规范决策议事、加强基层党建、严格财务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60余项,有力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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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稳定情况
学校成立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出台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总值班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明确了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就做好预防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学校实行安全稳定工作“包保责任制”,主动开展信息收集、报送和研判,形成了“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重特大事故灾害紧急疏散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及学生心理健康排查等活动,与校外单位联合开展消防演习、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等专项活动,确保师生安全及校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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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校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16-2017学年,未收到相关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一是通过校领导接访日、校区值班、校长信箱、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二是通过两代会、师生座谈会、专题调研会、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师生员工代表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三是充分民主党派人士、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同志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组织员的作用,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事项进行实时监督,有效监控。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规定,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并在信息公开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意见箱。2016-2017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没有收到有关投诉或举报材料。
六、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6-2017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缺乏深刻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够;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等。下一步,学校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为学校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营造更加优良的环境。
合肥师范学院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