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2015-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11月01日 14:36  编辑:校办公室  核稿:**  终审: 朱玉国  点击:[]

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合肥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根据学校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9月1日起到2016年8月31日止。

通过合肥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xxgk.hftc.edu.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合肥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0551-63870553,E-mail:yb@hfnu.edu.cn。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学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各项党的建设及事业改革发展实际,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全校广大师生对学校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1、校园网。学校把校园网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努力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便捷性。通过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学校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此外,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需求,对校园网主页及二级单位网页进行升级完善,进一步丰富了网页内容,加大了网站信息更新效率。

本学年,学校通过校园网主页发布消息2293条,学校各单位、部门发布各类信息共计2万余条。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安徽日报、安徽卫视、中国青年网、中国文明网、教务部官网等校外主流媒体报道学校信息近1000条。

2、信息公开网。学校在校园网上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通过该网站专栏的内容和有关链接,社会公众及校内师生可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本学年,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455条,涵盖学校概况、招生就业、教务管理、人事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对外交流、校园安全等类别。

3、办公系统。学校办公自动化(OA)系统运行三年多以来,共有系统用户513名,在传达及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处理各类公文流转、发布重要制度政策、征求各类发展规划建议、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等各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本学年,学校通过办公系统主动公开信息3300余条,包括会议纪要、文件简报、通知公告、校长信箱等方面内容,其中传达上级各类文件1270份,发布学校文件208份、简报26份,发布通知公告信息220余条,总计传阅量60多万人次。

4、各类会议。学校每周一在校园网主页发布“本周学校重要会议及活动安排”,提前公开会议(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承办单位及参会人员等信息,方便师生参会,提高会议(活动)时效。定期召开校领导碰头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等,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审定有关事项等。对于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制度以及重大情况的通报,学校通过召开党代会教代会年会、学校年度工作会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会、全校干部大会等各种会议,深入传达上级精神,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和群众意见建议,从不同层面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5、其他形式。学校通过校长信箱、信访接待日、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和群众意见,及时交流、解疑释惑、化解矛盾。本学年,处理校长信箱各类信息记录1045条;安排校领导接访日35次,对于社会公众及校内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办理和回复。学校充分利用校报校刊、广播台、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文件、年鉴等媒体和档案室、校史馆、图书馆、党员活动室、大学生事务中心等场所,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本学年,《校报》出刊14期,刊发稿件400余篇,编印教育年鉴1卷;宣传栏刊出专栏8期共176个版面;广播台制作播出节目380余期;电子显示屏播发信息1300余条;摄影摄像等图片宣传160余次。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放到学校工作全局中考虑、部署和推进。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里规定的内容进行信息公开,实现了信息公开的常态化。明确了凡是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机密信息、不影响校园安全稳定,都全部予以公开。一是突出公开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二是主动公开学校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形成和凝练出的办学定位、发展理念和校训、校风等内容,及时公开学校概况、领导班子成员简介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三是定期向校内广大党员群众、师生员工公布学校章程、年度工作总结、要点、发展规划、重点工作等信息。

(一)基本信息

学校通过校园网和信息公开网主页,主动公开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通过办公系统、二级单位网页、规章制度汇编等渠道,主动公开学校章程、综合改革方案、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等重要方案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公布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巡视整改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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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考试信息

1、本科生招生:

(1)学校2016年普高、对口、专升本及运动训练各项招生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学校招生网予以公布,招生简章中公布了各类考试时间、地点、录取规则等相关信息。2016年普高报考指南还在学校微信订阅号上予以发布,让考生通过手机微信就能获悉报考信息。

(2)对口、专升本和运动训练招生是由学校自主选拔并录取,考生入选资格均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测试结果全部通过招生网主页考生查询通道予以公布,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考试分数。

(3)各项自主招生录取结果、录取人数及录取最低分均以公示的形式在招生网站向考生公布,普高招生录取结果由学校向考生提供信息,考生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校内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结果的通报》(招生〔2016〕5号),对招生录取结果予以公开。

(4)各类型招生工作期间均公布了招生咨询电话和纪委监督电话以及邮箱,方便考生进行咨询和申诉。同时成立由学校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实施招生工作“十公开”,除涉及考生隐私以外的信息都在网站予以公布。2016届新生在复查期间没有接到任何考生的投诉、举报,实现了招生录取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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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生招生: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务工作规定》(教学〔2015〕10号)等相关招生文件精神,学校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命题工作的通知》(校研〔2015〕28号),成立由校领导、培养学院负责人、校办公室、纪委、财务处、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校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二级培养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本招生领域招生录取工作。

(2)学校于2015年8月底在校园网首页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合作媒体发布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简章涉及内容包括招生领域、招生人数(分专业招生人数)、招生条件、奖助学金、考试科目及联系方式等,并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研究生〔2016〕6号)、《合肥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等文件,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与公开。

(3)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录取线后,学校在2016年3月公布参加复试考生成绩,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不超过1:1.2的比例选取。考生复试最终成绩由初始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权重成绩组成,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招生领导组审定。同时,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时间为10天,并附咨询及申诉电话,纪委全程参与。在公示无异议后,上传至教育部信息公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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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资产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学校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接受捐赠及对外捐赠物品管理暂行办法》、《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仪器设备出借、调拨、报废管理办法》、《仪器设备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以上管理办法均已收录在学校《规章制度汇编》,并可通过学校资产管理处网页予以查询。本学年,学校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以上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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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制度及财务信息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年度经费预决算、受捐赠财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本学年,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教秘财﹝2014﹞3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2034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修订了《合肥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公布了学校《医药费、水电费、校园一卡通充值等现金收缴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现金收缴管理。

(2)及时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部门网站、财务处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经费使用管理流程、财务借款办理及报销程序等方面信息,提升了财务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受捐赠资产均按照捐赠协议及相关文件规定使用,并定期向捐赠方公布使用及管理情况。

(4)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规范学校收费政策以及校内面向学生的各项收费行为,增强收费透明度。通过设立教育收费公示牌,对经过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一一公示。为方便新生了解国家收费政策,除了在向新生发布录取通知书时明示以上收费政策之外,还在学校财务处主页上公示国家收费政策、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5)每年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做财务预决算专题报告,公布学校经费来源、使用情况及产生效益,公布预决算草案,提交代表们讨论、审定。

(6)进一步加大了财务信息化建设,开通运行教职工工资收入查询系统,及时将教职工个人工资津贴、劳务收入及个税扣缴情况向教职工本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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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采购和招投标

为规范学校招标与采购工作,加强对招标与采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学校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及采购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基建和维修工程经济签证管理规定》,为规范学校自主采购行为,加强对学校自主采购的监督管理,2016年制定了《校内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学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凡属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一律依照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校内采购按照学校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校内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招标采购。校内招标采购做到信息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招标通告和中标通知以及相关制度均在校园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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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事师资信息

1、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经核查,校级领导干部中共有7人在与本人专业领域或教学科研方向相关的学术研究性协会和学会中兼职,共兼任10个协会职务,无兼职取酬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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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校领导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因公出访手续,本学年,有2起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分别为:

(1)2016年7月25日至29日,副校长曹卓良率领校际交流小组赴澳大利亚查尔斯·达尔文大学访问,洽商两校在师生交流项目、教师培训、研究生联合培养及其科研项目等方面的合作。

(2)2016年8月7日至12日,副校长陈江吼率校际交流小组赴台湾铭传大学访问,主要就两校合作举办的刘铭传学院在滨湖新校区的建设设计、校园环境规划、智慧校园建设、校舍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学习和当面商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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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学校于2010年7月印发执行《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本学年,学校严格按此方案开展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相关信息均可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等渠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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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校内人员招聘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2016年2月学校在校园网发布2016年专业技术岗的毕业生招聘计划,随后人事处积极主动与国内985、211等重点高校联系,落实招聘信息的发布,招聘公告在学校首页点击率超过2万次。根据人才引进及考核工作实际需要,分阶段组织了多次考核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2016年共引进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19人,其中引进教师13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人、辅导员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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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学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做好教职工争议问题协调解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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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校内中层干部任免

本学年,除因处级干部到龄退休自然减员外,学校没有任免中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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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学质量信息

1、本学年,学校现有749名专任教师、其中女43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48人,副高职称164人,中级职称322人,初级职称201人,未定职级1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129人、硕士学位555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90.72%;主讲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95.76%。学校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99.49%。共有普通本科专业53个,其中2015年新增4个。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1083门,专业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15.13%,公共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3.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62%,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4.7%。以上信息分别通过学校校园网、招生简章、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向社会公众及校内师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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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编制了《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通过安徽省高教网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可在学校相关网站下载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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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公共艺术教育2个学分;制定《公共艺术教育指导方案》,设置《艺术导论》等9门限定选修课程、《交响音乐赏析》等7门自主选修课程。2015—2016学年开设艺术体育类通识选修课程53门次,选修学生达637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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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先后制订了《毕业生就业签约管理办法》、《关于建立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规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暂行规定》等一系列保障和促进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本学年,严格按照上述规章制度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积极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毕业生就业年度报告及《毕业生手册》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布学校毕业生规模等相关信息,通过校园网、就业信息网、宣传栏及时向毕业生介绍就业资讯、就业政策及就业指导等信息。此外,按照要求,按月统计通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并上报教育厅及在学校就业网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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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1、学籍管理办法

学校制定了《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函授(业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确保学生及时、深入了解有关内容,学校积极通过校园网、新生入学教育、印发学生手册、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组织开展《学生手册》知识竞赛等活动强化学生遵章守纪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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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资助项目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1)制(修)订《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张应友张陈雪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皖新传媒”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江博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三等师范奖学金管理办法》、《佳音奖学金评审细则》、《安科生物奖学金评审细则》、《福讯奖学金评审细则》、《存勇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减免学费、特困生补助暂行办法》、《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评选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2)将相关内容编入《学生手册》、《新生入学指南》,发放给学生,人手一册,同时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公开。通过入学教育、主题班会、讲座、师生见面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学生学习交流;每年均组织全体新生进行《学生手册》知识考试,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校规校纪;自2012年以来,在全体新生中开展《学生手册》知识竞赛,至此已举办三届,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促进广大同学自觉学习学生手册,领会其精神实质。四是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全程公开,学校对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工作的具体实施,通过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学院,统一开展相关工作,并利用宣传栏、各学院及学生工作处的网页,实施校、院、班三级公示;同时开通热线电话、处长信箱等,畅通信息反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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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学校制定印发了《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依据条例对违纪学生做出相应的处分,处分以文件形式下发,并要求各学院将处分决定书送达本人,同时回执要交学生工作处。学生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行为的,经学院上报,学校发文表彰,并在校内宣传栏及校园网上张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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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风建设信息

1、学风建设机构

学校十分重视校风建设,成立了由校领导牵头,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顿校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教风、学风、工作作风三个工作组,印发了《整顿校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整顿教风实施方案》、《整顿学风实施方案》、《整顿工作作风实施方案》等方案,对“三风”建设工作予以细化和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主体,使“三风”建设相关举措得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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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术规范制度

学校高度重视学术规范,健全和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并分别通过校园网及办公系统公布了《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技术转移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学术规范制度文件,出台了《合肥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合肥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合肥师范学院非财政资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合肥师范学院科研团队管理办法》和《合肥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学术规范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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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学校重视学风建设机制建设,不断加强学术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及公告栏,坚持向师生进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宣传。出台了学校《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实施细则》,从制度上对师生的学术行为加以规范。此外,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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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位学科信息

学校目前具有学士学位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保障学位授予工作科学规范,学校实行学位授予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并先后制定印发了《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格对拟授予学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学力水平认定等,本学年,学校共授予27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3350名本科学士学位和39名成人本科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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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学校现有9个合作办学(合作培养)专业。学校尚不具有招收海外留学生与港澳台学生资质,目前没有境外学生在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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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信息

1、落实巡视馈意见整改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接受巡视及巡视整改工作。巡视期间,根据工作要求,学校第一时间在校园网主页及相关地段发布巡视公告,在驻地宾馆设立值班室、会议室、接访室、信访箱等,妥善协调做好巡视信访电话以及材料物品、工作条件等配备与保障工作,确保校内外人士及时知晓巡视信息,确保巡视工作正常开展。

学校认真落实巡视整改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把抓好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学校党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落实中央巡视组对安徽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整改。在校党委领导下,全校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了一系列长效机制和规章制度。

(1)加强整改工作领导。成立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组,对整改工作直接领导、全程推动、全面把关。配套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做到专班负责。各单位、部门均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党政同责、党政联动”。巡视整改期间,学校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4次纪委会、6次书记专题会、6次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2)全面开展任务分解。围绕反馈意见,研制《关于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共梳理出4类10项29个问题;研制《关于省委巡视组对合肥师范学院党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包括4个方面17项61个具体问题,162项整改任务,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协同单位,以及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

(3)强化整改责任落实。研究制定了“学校-部门-院部”三级整改任务清单,厘清了“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班子集体-牵头部门-二级院部”五类责任体系,健全了“周通报、月总结、倒计时”整改工作机制,对所有整改任务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4)配套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上级要求,深入开展“4+4”专项整治,除干部人事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学校将结合新一轮内改统筹解决外,其他专项整治均已完成。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具体问题,通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国有资产全面清查、科研经费支出专项查验、合作办学工作专项排查、后勤集团财务专项清算、组织学习廉洁纪律条例、开展警示教育等系列举措,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巡视整改以来,学校共制定有关规范决策议事、加强基层党建、严格财务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31项,有力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建设。

(5)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坚持跟踪问效,严格督查验收,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将院部整改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强化院部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6)及时呈报整改进展。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将落实中央巡视组对安徽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周报告、月报告、季报告等材料及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情况报告、通报、不宜公开事项报告、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情况报告等系列材料上报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积极配合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做好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信访材料及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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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稳定情况

学校成立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总值班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明确了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就做好预防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学校实行安全稳定工作“包保责任制”,主动开展信息收集、报送和研判,形成了“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重特大事故灾害紧急疏散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及学生心理健康排查等活动,与校外单位联合开展消防演习、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等专项活动,确保师生安全及校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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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细则》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校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15-2016学年,未收到相关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一是通过校领导接访日、校区值班、校长信箱、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二是通过两代会、师生座谈会、专题调研会、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师生员工代表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三是充分民主党派人士、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同志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组织员的作用,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事项进行实时监督,有效监控。

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规定,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并在信息公开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意见箱。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没有收到任何投诉或举报材料。

六、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和考核还需进一步加强,二级学院层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缺乏深刻认识等。

下一步,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深入实施《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学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严格要求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公开各项信息,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切实加大学校财务预算、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招生信息、收费信息、人才引进及干部提拔等领域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和师生关切。

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学校微信、校园网、办公系统等平台建设,密切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考核。充分发挥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合肥师范学院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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