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合肥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根据学校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9月1日起到2015年8月31日止。
通过合肥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xxgk.hftc.edu.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合肥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0551-63870553。
一、概述
2014-2015学年,我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的信息公开文件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各项事业改革发展,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全校广大师生对学校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依法治校和办学水平,为学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本学年,我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工作规程。二是稳步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校园网、信息公开网、办公系统、校长信箱、校报校刊、宣传栏等作用,及时主动公开学校有关信息,及时回复办理师生诉求,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四是坚持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时限与公开内容、形式相适应,做到了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事项实行即时公开,重大敏感事项适时公开,对于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公开,必要时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补充完善后再次公开,从而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常新、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载体与数量
1、校园网主页。学校把校园网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努力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便捷性。通过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学校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此外,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需求,对校园网主页及二级单位网页进行升级完善,进一步丰富了网页内容,加大了网站信息更新效率。
本学年,学校通过校园网主页发布各类信息共2113条,学校各单位、部门发布各类信息共计2万余条。被人民网、新华网、安徽日报、中安在线、安徽教育网等主流媒体转载报道700条次,邀请并接待校外记者进校采访报道166人次。
2、信息公开网。学校于2013年8月在校园网上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通过该网站专栏的内容和有关链接,社会公众及校内师生可以对我校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本学年,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416条,涵盖学校概况、招生就业、教务管理、人事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对外交流、校园安全等类别。
3、学校办公系统。学校于2012年5月正式推行办公自动化(OA)系统,运行三年多以来,共有系统用户502名,在传达及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处理各类公文流转、发布重要制度政策、征求各类发展规划建议、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等各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本学年,学校通过办公系统主动公开信息2900余条,包括会议纪要、文件简报、通知公告、校长信箱等方面内容,其中传达上级各类文件1213份,发布学校文件236份、简报32份,发布通知公告信息240余条,总计传阅量60多万人次。
4、各级各类会议。学校每周一在校园网主页发布“本周学校重要会议及活动安排”,提前公开会议(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承办单位及参会人员等信息,方便师生参会,提高会议(活动)时效。定期召开校领导碰头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等,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审定有关事项等。对于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制度以及重大情况的通报,学校通过召开党代会教代会年会、学校年度工作会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会、全校干部大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各种会议,深入传达上级精神,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和群众意见建议,从不同层面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5、其他形式。学校通过校长信箱、信访接待日、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和群众意见,及时交流、解疑释惑、化解矛盾。本学年,处理校长信箱各类信息记录898条;安排校领导接访日40次,对于社会公众及校内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办理和回复。学校充分利用校报校刊、广播台、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文件、年鉴等媒体和档案室、校史馆、图书馆、党员活动室、大学生事务中心等场所,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本学年,《校报》出刊14期,刊发稿件400余篇,编印教育年鉴1卷;宣传栏刊出专栏10期共230个版面;广播台制作播出节目410余期;电子显示屏播发信息700余条;摄影摄像等图片宣传130余次;校史馆接待参观4000余人次。
(二)公开内容
学校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放到学校工作全局中考虑、部署和推进。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里规定的内容进行信息公开,实现了信息公开的常态化。明确了凡是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机密信息、不影响校园安全稳定,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一是突出公开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二是主动公开学校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形成和凝练出的办学定位、发展理念和校训、校风等内容,及时公开学校概况、领导班子成员简介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三是定期向校内广大党员群众、师生员工公布学校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发展规划、重点工作等信息。
1、基本信息
学校通过校园网和信息公开网主页,主动公开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通过办公系统、二级单位网页、规章制度汇编等渠道,主动公开学校章程、综合改革方案、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等重要方案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公布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2、招生考试信息
(1)本科生招生:
①2015年省外艺术招生、对口、专升本、运动训练及普高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学校招生网公布,招生简章中公布了各类考试时间、地点、招生专业、录取规则等相关信息。
②对口、专升本和运动训练招生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均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考试结果全部通过招生网主页考生查询渠道公布,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考试分数。
③各项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录取新生名单均以公示的形式在招生网向考生公布;考生既可以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普高招生录取结果,也可以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查询,同时校内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我校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结果的通报》,对招生录取情况予以全校公开。
④招生期间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和纪委监督电话以及邮箱,方便考生进行咨询和申诉。同时成立由学校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实施招生工作“六公开”。把只要是不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都在网站予以公布。录取期间没有接到任何考生的投诉、举报,做到了招生录取零投诉。
(2)研究生招生:
①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2015年安徽省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14〕55号)等相关招生文件精神,学校印发了《2015年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命题工作的通知》、成立由校领导、培养学院负责人、校纪委、研究生处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校级招生领导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二级培养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小组,负责本招生领域招生录取工作。
②学校于2014年8月中旬在校园网首页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合作媒体发布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简章涉及内容包括招生领域、招生人数(分专业招生人数)、招生条件、奖助学金、考试科目及联系方式等,并印发《合肥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关于做好合肥师范学院2015年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命题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学校2015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合肥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等文件,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阳光透明。
③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录取线后,学校在2015年3月公布参加复试考生成绩,参加复试的考生原则上是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不超过1:1.2的比例选取。考生复试最终成绩由初始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权重成绩组成,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招生领导组审批。同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时间为10天,并附咨询及申诉电话,校纪委全程参与。在公示无异议后,上传至教育部信息公开网站。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资产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学校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接受捐赠及对外捐赠物品管理暂行办法》、《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及采购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基建和维修工程经济签证管理规定》、《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仪器设备出借、调拨、报废管理办法》、《仪器设备维修管理暂行办法》、《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目前,结合校内相关部门职能调整与优化工作,学校已经完成《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正在修订完善。以上管理办法均已收录在我校《规章制度汇编》,并可通过学校资产管理处网页予以查询。本学年,学校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以上规章制度执行。
(2)财务制度及财务信息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年度经费预决算、受捐赠财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①本学年,我校在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合肥师范学院报账须知》,进一步细化了报账手续,规范了业务流程,提高了财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②及时通过校园网、办公自动化系统、部门网站等渠道公开经费使用管理及政策、办理财务借款及报销程序等方面信息,提升了财务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③受捐赠资产均按照捐赠协议及相关文件规定使用,并定期向捐赠方公布使用及管理情况。
④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规范学校收费政策以及校内面向学生的各项收费行为,增强收费透明度。通过设立教育收费公示牌,对经过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一一公示。为方便新生了解国家收费政策,除了在向新生发布录取通知书时明示以上收费政策之外,还在学校财务处主页上公示国家收费政策、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⑤每年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做财务预决算专题报告,公布学校经费来源、使用情况及产生效益,公布预决算草案,提交代表们讨论、审定。
⑥进一步加大了财务信息化建设,开通运行教职工工资收入查询系统,及时将教职工个人工资津贴、劳务收入及个税扣缴情况向教职工本人公开。
(3)设备采购和招投标
目前我校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完全按照学校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标。符合按上级政策文件必须政府采购的,依照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学校自行招标采购部分做到信息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招标通告和中标通知均在校园网公布。
4、人事师资信息
(1)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经核实,本学年度,我校校级领导干部没有在企事业单位兼职情况。
(2)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校领导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因公出访手续,本学年,共发生2起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分别为:
①5月18日至22日,副校长吴昕春率领校际交流小组赴美国特洛伊大学访问,洽商合作办学事宜。
②6月3日至7日,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进华率校际交流小组赴台湾铭传大学访问,洽商合作办学事宜。
(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学校于2010年7月印发执行《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本学年,学校严格按此方案开展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
(4)校内人员招聘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学校于2015年2月份启动人才引进工作,根据人才引进及考核工作实际需要,分阶段组织了多次考核工作。2015年共引进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34人,其中引进教师18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人、辅导员13人。
(5)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我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做好教职工争议问题协调解决工作。本学年度我校发生一起教师工亡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相关规定,目前正在协商处理此事。
(6)校内中层干部任免
学校去年一年交流任职2名副处级干部,转任1名正处级干部至非领导职务,提任3名二级学院副院长。为确保工作透明公开,一是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各个环节公开内容的范围和形式以及公开顺序均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全程由纪委监督;二是通过会议传达、办公系统下发文件、校园网和组织部网页、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对干部竞聘报名人数、申报岗位以及资格审查结果,竞聘岗位条件和竞聘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全面具体地公;三是对党委讨论确定的考察人选及时发布考察预告、考察组组成、考察时段和举报途径。按照党委决议对拟任人选及时发布公示和职务任免文件。
5、教学质量信息
(1)本学年,学校现有749名专任教师、其中女428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46人,副高职称156人,中级职称307人,初级职称176人,未定职级64人。学校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99.56%。共有普通本科专业49个,其中2015年新增3个。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1007门,专业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14.28%,公共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3.6%。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65%,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4.3%。以上信息分别通过学校校园网、招生简章向社会公众及校内师生公开。
(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编制了《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通过安徽省高教网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
(3)学校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公共艺术教育2个学分;制定《公共艺术教育指导方案》,设置《艺术导论》等9门限定选修课程、《交响音乐赏析》等7门自主选修课程。2014-2015学年开设艺术体育类通识选修课程49门次,选修学生达5698人次。
(4)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先后制订了《毕业生就业签约管理办法》、《关于建立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规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暂行规定》等一系列保障和促进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本学年,严格按照上述规章制度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积极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毕业生就业年度报告及《毕业生手册》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布学校毕业生规模等相关信息,通过校园网、就业信息网、宣传栏及时向毕业生介绍就业资讯、就业政策及就业指导等信息。此外,按照要求,按月统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并上报教育厅及在学校就业网公开发布。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1)学籍管理办法
学校制定了《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函授(业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确保学生及时、深入了解有关内容,学校积极通过校园网、新生入学教育、印发学生手册、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组织开展《学生手册》知识竞赛等活动强化学生遵章守纪意识。
(2)学生资助项目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一是制(修)订《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张应友张陈雪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皖新传媒”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江博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三等师范奖学金管理办法》、《减免学费、特困生补助暂行办法》、《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评选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二是将相关内容编入《学生手册》,发放给学生,人手一册,同时校园网上予以公布公开。三是通过入学教育、主题班会、讲座、师生见面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学生学习交流;每年均组织全体新生进行《学生手册》知识考试,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校规校纪;自2012年以来,在全体新生中开展《学生手册》知识竞赛,至此已举办三届,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促进广大同学自觉学习学生手册,领会其精神实质。四是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全程公开,学校对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工作的具体实施,通过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学院,统一开展相关工作,并利用宣传栏、各学院及学生工作处的网页,实施校院班三级公示;同时开通热线电话、处长信箱等,畅通信息反馈渠道。
(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学校制定印发了《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依据条例对违纪学生做出相应的处分,处分以文件形式下发,并要求各学院将处分决定书送达本人,同时回执要交学生工作处。学生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行为的,经学院上报,学校发文表彰,并在校内宣传栏及校园网上张贴公告。
7、学风建设信息
(1)学风建设机构
学校十分重视校风建设,成立了由校领导牵头,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顿校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教风、学风、工作作风三个工作组,印发了《整顿校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整顿教风实施方案》、《整顿学风实施方案》、《整顿工作作风实施方案》等方案,对“三风”建设工作予以细化和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主体,使“三风”建设相关举措得以贯彻落实。
(2)学术规范制度
学校高度重视学术规范,健全和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并分别通过校园网及办公系统公布了《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安徽省技术转移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学术规范制度文件,出台了《合肥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合肥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合肥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合肥师范学院科研团队管理办法》等学术规范制度文件。
(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学校重视学风建设机制建设,不断加强学术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及公告栏,坚持向师生进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宣传。出台了学校《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实施细则》,从制度上对师生的学术行为加以规范。此外,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作用。
8、学位学科信息
我校目前具有学士学位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保障学位授予工作科学规范,学校实行学位授予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并先后制定印发了《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格对拟授予学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学力水平认定等,本学年,学校共授予27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3303名本科学士学位和37名成人本科学士学位。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合作,本学年,学校先后获批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联合培养制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以及中美合作举办英语、学前教育与视觉传达设计2+2本科项目。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共建刘铭传学院正式招生,首期开设财务管理和电子信息工程两个专业,共招收学生97人。学校尚不具有招收海外留学生与港澳台学生资质,目前没有境外学生在校学习。
10、其他信息
学校成立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总值班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明确了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就做好预防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学校实行安全稳定工作“包保责任制”,主动开展信息收集、报送和研判,形成了“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重特大事故灾害紧急疏散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及学生心理健康排查等活动,与校外单位联合开展消防演习、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等专项活动,确保师生安全及校园稳定。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细则》明确了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校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14-2015学年,未收到相关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坚持校领导每周接访日及三孝口校区值班制度,在校园网、信息公开网及办公系统开设“校长信箱”专栏,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在办学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两代会、民主党派、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代会、工代会、共青团以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事项进行实时监督,有效监控,做到凡重要决策前必先调研,决策之后重视跟踪把握动态、了解需求,增强了对全局的把握和对工作的指导。通过师生座谈会、专题调研等途径,不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代表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坚持广纳谏言,在“三严三实”主题实践活动、办学思想大讨论、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主题活动中,学校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征求相关意见,共梳理出有关综合管理、条件建设、学生服务、后勤保障等10大类意见和建议,并逐条解决落实。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我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规定,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并在信息公开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意见箱。本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没有收到任何投诉或举报材料。
六、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本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二级机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专业化人员队伍素质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等。针对以上不足,2015-2016学年,学校一是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和培训力度,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二是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学校、学院、职能部门两级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三是将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及《合肥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取得更大成效;四是将重视应用新媒体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合肥师范学院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