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陶有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3年06月02日 15:55  编辑:张瑜婷  核稿:  终审: 赵帮恚  点击:[]

校政〔2023〕10号

各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陶有浩同志任科研处副处长;

马强强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免去:

宋辉同志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杨萍同志省师训、干训与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旺生同志文学院副院长职务;

沈辉同志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穆娟同志教育教师学院副院长职务;

马四民同志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邦翠同志音乐学院副院长职务;

余洋同志艺术传媒学院副院长职务;

郑支农同志数学与统计学院副院长职务;

李红同志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郭桃芬同志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职务;

唐洁同志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东明同志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祥同志计算机学院副院长职务;

杜文龙同志体育科学学院副院长职务;

黄武胜同志体育科学学院副院长职务;

吕田力同志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职务;

陶有浩同志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合肥师范学院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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