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讯奖学金由安徽福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捐资设立,旨在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营造优良学风,培养学生成为知识、能力、素养三位一体的专业人才。为加强对该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选范围:合肥师范学院计算机学院在籍全日制大三本科学生。
三、评选时间:每年9—10月份。
四、奖励金额和名额
(一)奖励总金额:每年6000元人民币。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每年6个,每人奖学金1000元。
五、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励志为国家的建设、发展做贡献;
(二)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院系规章制度;
(四)勤俭节约,生活简朴,品德优良,行为端正,无不良嗜好;
(五)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和各项科技、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
(六)学习勤奋,积极上进,态度认真,成绩优良,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积分排名前10%,同时本年度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0%,且考试或考查课程均无补考记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七)评选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申请评选:
1、触犯国家法律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3、未经批准擅自校外租住者;
4、无故旷课者;
5、因病(或其他原因)尚处休学期间学生
如发现评选期间弄虚作假或严重违法校规校纪的,经查证属实,将追回所发证书和奖金,并给予相应处分。
六、评审及发放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合肥师范学院福讯奖学金审批表》,经所在班级评选小组初评、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报院评选工作评审组,在对照条件评议的基础上提出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二)奖学金评定工作结束后,计算机学院将获奖学生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并抄送安徽福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备案。
(三)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发文表彰,奖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四)计算机学院与安徽福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召开表彰大会,将奖学金证书颁发给获奖学生。
七、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福讯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计算机学院,负责奖学金的管理、审批和发放工作。
八、附则
本细则由合肥师范学院福讯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合肥师范学院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