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生物奖学金由安徽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捐资设立,旨在奖励我校生命科学学院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帮助他们刻苦攻读、立志成才、报效祖国。为加强对该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特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评审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审范围:生命科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三、评审时间:每年9—10月份。
四、奖励金额和名额
(一)奖励总金额:每年80000元人民币。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一等奖8名,每人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15名,每人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26名,每人奖学金1000元。
五、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在同学中有积极影响力。
(二)学习成绩优秀、富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具备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各项条件。
(三)同等条件下,家庭贫困的学生优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安科生物奖学金的评选: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2、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3、不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六、评审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合肥师范学院安科生物奖学金审批表》,经所在班级推荐、校安科生物奖学金评审组评审后,报安科生物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拟获奖学生名单和获奖等级在生命科学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无异议后由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定。
(三)学院召开颁奖大会,举办获奖同学风采展,向全院学生广泛宣传。
(四)获奖同学每年向安科生物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提交学习成长情况汇报表。
七、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生命科学学院和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组成的安科生物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管理、审批和发放工作。
八、附则
本细则由合肥师范学院安科生物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