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

2020年08月15日 14:21  编辑:史强  核稿: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为科学指导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复学复课,我们组织制定了《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

2.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

3.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8月13日


附件1

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

为指导高等学校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高等学校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学前

(一)学校的准备。

1.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教育部门复学复课有关规定,学校做好秋冬季节高发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师生和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后,周密安排学生返校报到,有序推进秋季开学工作。

2.严格落实辖区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提前有序做好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和工作安排。

3. 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业务指导、培训、巡查全覆盖。

4.学校提前熟悉掌握当地医疗服务预案,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校医院、医务室等应当充分发挥联系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纽带作用。学校开学前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5.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储备。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培养学校卫生管理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

6.开学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7.组织对教职员工及学生开展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8.做好新生入学防疫准备。做好预案和健康提示,开展新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统一安排好新生接送、报到、注册等各环节的防控防护措施。

(二)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准备。

9.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开学前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

10.及时掌握学校的各项防控制度和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11.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开学时间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二、返校途中

(一)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三)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三、开学后

(一)学校管理要求。

1.严格日常管理。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开展经常性防疫培训、检查排查,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2.聚集性活动管理。根据校园情况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以校区、专业、楼栋、年级、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3.进出校登记制度。把好校门关,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学校要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4.教室卫生管理。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卫生清洁,垃圾及时清理。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

5.食堂卫生管理。采取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建立就餐、消毒等食品卫生管理台账。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餐余垃圾及时清理和收集。

6.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

7.工作人员防护措施。校(楼)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工作服。

8.健康教育课堂。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入学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家长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主动接种流感等疫苗。关注学生心理等问题,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二)学生管理要求。

1.学生到校时,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安全有序报到。入校时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合格后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接送人员进入校区。

2.在校期间,自觉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健康监测。注意用眼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

3.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在校园内的学生和授课老师,可不戴口罩。

四、应急处置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当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二)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校医院。学校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进行观察,由指定专人负责对隔离者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及指导就诊。未设置校医院(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前往社区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

(三)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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