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2016版)

2018年11月02日 09:58  编辑:校办公室  核稿: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师范性、应用型”办学定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符合定位、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制(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的理念;适应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以及合肥经济圈等重大发展战略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全面对接学校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要求;立足安徽,面向基层,以“培育新型师资,培养应用人才”为目标,以专业综合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按照“五个引入”的整体要求,对接岗位需求,明确专业服务面向,对接岗位能力,明晰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优化“平台+模块”课程体系,整体促进“一二三”人才培养模式有效落实,全面保障“三新三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顺利实现,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革创新。认真总结与评估201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保持优势,改进不足,在继承的基础上加以创新。结合专业调研,认真分析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与行业岗位的对接性,重新审视课程体系的合理性,重构教学内容,构建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有条件的专业要尝试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群内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二)坚持以生为本。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本、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求为人才培养水平检验标准的理念,杜绝“因人设课和因无人而不设课”现象。合理设置可置换学分,鼓励学生创新创业。以课程组的综合性思维为指导,科学设计综合性课程,避免和删减重复性课程与教学内容,构建以生为本、衔接紧密、逻辑严谨的课程体系。

(三)坚持能力导向。紧贴区域产业升级、行业发展状况,以职业岗位的需要为出发点,认真甄别职业岗位能力构成,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合理设计课程体系,不断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实践类课程单独设课,加大引入行业(企业)标准和职业标准优化实践教学内容,注重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程类专业要强调与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对接性。

(四)坚持开放合作。推进校地、校企、校际和国际化办学。积极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联盟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学校、社会、企业资源共享、人才共育、过程管理、责任共担的人才培养新模式。鼓励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合作培养,引入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完善和优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三、具体思路

(一)细化培养标准,合理构建能力模块化矩阵

各专业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及学校实际,致力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分类分型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从知识、能力、素养三个维度依据人才目标规格构建人才培养能力模块化矩阵。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实现由重教向重学的转变,科学组织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素养方面达到标准,确保学生在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养成三位一体、协调发展,设计使学生获得相应知识、能力和素养所需的课程和教学环节,把培养要求具体落实到每门课程和各个教学环节。

(二)明晰专业定位,合理设置专业核心课程

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的要求,充分反映其关于核心知识领域、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的指导性建议。加强学生专业基础理论教育,强化学生基本能力养成,以“系统性,适应性,渐进性,前瞻性”为原则优化课程体系。原则上每专业确定8门左右的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在课时学分上应得到优先保证。

(三)对接“五个引入”,适当引入应用型新课程

加强对学校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支撑度,注重引入职业资格标准,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标准;注重引入行业标准,完善专业建设标准;注重引入核心技术标准,完善专业课程标准;注重引入行业企业专家,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工作。结合专业服务领域,在本轮方案修订中适当引入应用型新课程,加强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过程与目标之间的吻合度。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四)突出实践育人,科学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科学设计以见习、实习、实验、实训、课程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为主要环节的实践教学体系,鼓励实践类课程单独设课。将学生科研训练、学科竞赛、文化社团活动、发明创造等活动纳入培养方案,并制订有效的考核办法;加强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挖掘和充实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专业综合实践课程、创新创业与学术科技课程等模块中独立设置综合性的创新创业训练环节。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设置,人文社会科类不低于总学分的20%,理工和艺术体育类不低于总学分的25%,列入“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专业不低于总学分的30%。

四、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总体目标。落实“一二三”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三新三会”的高质量的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

(二)专业目标。依托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结合社会需求与专业服务面向,确定具体的培养目标,明确学生应具有的相关专业与职业能力和素质,明确毕业生的服务面向,充分体现本专业人才培养特色。

(三)培养规格。培养规格必须明确、具体、可检测。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兼顾学生毕业标准和发展要求,明确其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构、综合素养、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水平。

(四)课程定位。各专业要认真梳理所设置课程对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贡献度,建立每门课程与学生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的对应关系。

五、课程体系构成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延续2011版培养方案“三大平台”+“八个模块”的课程体系框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晰培养规格,重构教学内容。

(一)通识教育平台。由通识必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两个课程模块组成,该平台教育设置不超过41学分。

1、通识必修课程模块。该模块课程为全校性通识必修课程,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办公自动化基础、大学语文(文科、艺体专业必修、理工科专业选修)、大学英语、大学体育、军事理论与训练等课程。其中大学英语实行分级教学,办公自动化基础推行自主学习,大学体育实行异步教学。设置不超过33学分。

2、通识选修课程模块。该模块课程为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包括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和教师教育类系列专题性选修课程,各类系列课程设置由学校统一规划、统一开课。设置8学分。

(二)专业教育平台。由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综合实践课程四个课程模块组成,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设置125学分左右。

1、专业基础课程模块。该模块课程为专业所属学科领域内基础性的课程群,原则上按照学科大类设置,其作用是为学生专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高等数学、大学物理为理工科各专业的基础课程。设置45学分左右。

2、专业核心课程模块。该模块课程是课程体系中具有必要性、生成性和发展性的专业知识所组成的课程群,原则上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设置,其作用是培养学生专业核心能力和素质,保证专业培养规格。设置25学分左右。

3、专业拓展课程模块。专业拓展课程是培养学生专门技能、促进专业发展的课程群。按照行业准入标准、校地(校企、校际)合作要求,针对专门技术设置专业拓展课程;提倡开设应用性、创新性的示范课程,着力培养学生的应用知识能力的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精神。设置20学分左右。

4、综合实践课程模块。综合实践课程包括专业教育中的专业实训和专业研习、见习、实习、创新创业训练(模拟)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各专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安排课程论文(设计)、学年论文。提倡开设设计性、应用性、综合性实验(训)项目和课程,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验(训)项目,提倡工科类专业开设金工实训。

(三)素质拓展教育平台。由校园文化与社会实践、创新创业与科技活动两个模块组成,该平台教育设置8学分。

1、校园文化与社会实践活动课程模块。该模块课程含入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综合实践以及其他相关实践教学活动,可分必修与选修,设置5学分。

2、创新创业与学术科技课程模块。该模块课程含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以及学校和学院开展的其他相关实践教学活动,可分必修与选修,设置3学分。

六、学制和学分

(一)学制安排

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习年限为3-6年。

(二)学分安排

各专业统一学分为170学分。

(三)学分计算办法

学分以0.5学分为最小分值。理论课程、实验(训)课程(含课内实践部分)每16学时计1学分;体育专业技术课、艺术类专业技法课每24学时计1学分;学生自主学习部分、课外实践部分、大学体育课程每32学时计1学分;专业实训、专业研习环节每1周计1学分。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根据相关规定计算。

(四)学时安排

文科各专业毕业总学时控制在2300左右,理工科和艺术体育类专业毕业总学时控制在2500左右。周学时不得超过28学时,每学期学分不得超过28学分,周学时及每学期学分安排应相对均衡。

(五)学期安排

学校实行每学年2学期制,原则上每学期课堂教学16周,集中实践2周,考查考试2周。

(六)启用时间

本版次人才培养方案从2016级专业开始使用。

七、相关事项

(一)加强学习。各学院在制(修)订方案前,要针对国家、安徽省及学校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学习讨论,充分对接学校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相关要求,深入落实学校第六次教学工作会议提出的专业综合改革任务。

(二)鼓励改革。各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省级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校企合作班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本次也一并制(修)订,鼓励改革创新,可适度突破学校的相关规定及框架。

(三)完善标准。各专业根据所制定的新版培养方案,组织教师制订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要统一课程标准,撰写课程简介,以方便学生网上选课。

(四)规范编号。学校统一课程编号,课程编号由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已经开设过的课程编号不变,新课程编号规程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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