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8年11月02日 09:54  编辑:校办公室  核稿:   点击:[]

特色专业建设是高等院校重要的教学基本建设,充分体现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优势、办学特色,对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为适应应用型本科院校办学定位,突出特色意识,创新专业发展机制,促进专业内涵提升和专业之间的整合,增强我院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遵循教育规律,走内涵发展道路,提升专业优势、凝练专业特色。遴选部分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佳、发展潜力大、特色较为鲜明的优势专业重点加以培育和建设,逐步建成院级特色专业,为我院其他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并以此为核心,为新一轮省部级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的申报奠定基础,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我院的省级特色专业达到3个,实现国家级特色专业的突破,不断增强学院办学的适应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升我院整体专业发展质量,增强我院竞争和社会影响力。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导向,突出重点,促进整体推进原则。用改革和发展的观点规划特色专业建设,合理利用教育资源,在做强师范类专业的同时,优先建设其有行业优势、区域优势等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专业,努力实现办学效益的最优化,保持长期稳定协调发展。

(二)坚持教育创新,注重成效,强化内涵建设原则。更新教育观念,创新教育模式,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和方法,努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应用人才,增强专业的生命力和竞争力。择优遴选,公平公正,宁缺勿滥。

三、建设内容

(一)树立先进、富有特色和创新精神的办学理念。特色专业建设和发展理念必须符合学院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

(二)改革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研究,形成有效机制,吸引产业、行业和用人部门共同研究课程计划,制定与生产实践、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三)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加强新教材建设。按照人才培养的目标需求进行,充分反映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发展和新要求,重新整合教学内容。鼓励教师编写具有鲜明特色的新教材,积极推进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和教学课件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教材建设。选用内容新颖、应用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专业教材。

(四)改革实践教学,建构具有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建立学生到工厂、企业、农村、社会等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实践实习的有效机制。推进专业技能发展导师制,强调毕业(设计)论文的真题真做,搭建院内外实习实践平台,加强实验实训设备建设。加快推进产学研基地建设,加快构建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具有一定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实习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五)改革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积极鼓励教师根据培养目标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改善教学效果。引导教师主动及时把科研成果反映到教学中,通过科研促进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推行校内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领域进行产学研合作,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同时聘请相关产业领域的优秀专家、资深人员到学院兼职授课。通过交流培训、合作讲学、兼职任教等多种途径,形成一支熟悉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六)建立特色专业建设责任制。特色专业建设点所在的学院(部)要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由特色专业建设负责人领导,校内外学术专家和行业专家构成,制定并组织实施特色专业建设规划,研究和解决特色专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七)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和评估机制。根据学科和行业发展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研究特色专业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开展学校、行业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的探索。

四、遴选条件

(一)专业发展前景广阔,社会需求稳定。本专业至少已培养一届本科毕业生。办学条件满足专业发展需要。生源好,毕业生就业率高,具有一定特色和较高的社会声誉。

(二)培养方案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人才培养模式有新颖独到之处。

(三)专业负责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社会知名度,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合理,教师队伍整体教学科研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四)积极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切实加强实验、实践教学环节,成效明显,专业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级别“质量工程项目”课题。

(五)教学设施等基本教学条件充足,有较为丰富的办学经验,有体系较完整、水平较高的学科基础作支撑,有省或校级重点学科作依托。专业建设已取得一定的成果,容易较快形成特色优势。

(六)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教学管理改革力度大、效果好;已建立切实有效的教学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注重人才社会需求调研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

(七)申报时尚没有一届本科毕业生的个别专业,在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科研水平等方面有明显优势,有助于凝练特色,有助于融入安徽和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整合办学资源,发挥教师及其他办学资源的潜力,可先申报院级特色专业建设对象,待达到培养一届本科毕业生年限时,再申请转为院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五、组织管理与建设保障

(一)特色专业建设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建设期间实行滚动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中止项目建设。三年后进行检查验收,通过验收的专业,学院将授予“合肥师范学院特色专业”称号;未通过验收的,一年内可申请再次验收;验收仍不合格,将取消建设资格,并停止经费资助及有关待遇。

(二)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特色专业建设。各学院应充分认识特色专业建设对于学院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专业特色,要在大力提高水平的同时重点培育专业特色,形成我院专业建设的综合竞争力。

(三)特色专业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负责制。各专业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改革创新精神,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学院与专业建设负责人签订专业建设任务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以此作为检查验收的依据。

(四)专业负责人主持拟订专业建设目标,制订专业建设规划,落实专业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对照特色专业建设的目标、要求和验收标准,加强师资、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保证达到专业建设的预期目标。

(五)学院将加大对特色专业在政策、经费和硬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为特色专业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特色专业自立项之日起,学院划拨专项经费资助建设。每个专业每年3万元。主要用于:①调研差旅费;②教材编写及出版资助;③实验室及实践基地建设;④师资培训及学术交流等。

六、申报程序

(一)学院(部)申报

各学院根据学院特色专业遴选条件组织申报,拟申报学院须将下述材料报送学院质量工程办公室。

1、《合肥师范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一式二份;

2、相关书面材料1套,包括专业建设规划(具体内容有:专业建设思路、目标、任务、内容和措施等)、人才培养方案、办学条件、教师队伍、教学、科研、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等。

(二)初步审查

教务处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拟申报特色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思路、目标、任务、内容和措施以及办学条件、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特色等。

(三)专家评估

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依据特色专业建设内容,通过审查申报材料、集体讨论、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择优遴选。

(四)审批公布

专家评审的结果报学院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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