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泰奖学金由合肥浩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通过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优良学风,培养学生成为知识、能力、素养三位一体的专业人才。
一、评审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条件,严格程序。
二、评选对象
合肥师范学院计算机学院在籍全日制大二本科学生
三、评选人数和金额
每年奖励名额为20个,金额为每人1000元,共20000元整。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祝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国家的建设、发展作贡献;
2、 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院系规章制度;
4、 勒俭节约,生活简朴,品德优良,行为端正,无不良嗜好;
5、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和各项科技、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
6、 学习勤奋,积极上进,态度认真,成绩优良,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二)评选标准
符合申请的基本条件,综合测评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10%,同时本年度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0%,且考试或考查课程均无补考记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根据浩泰奖学金申请条件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合肥师范学院计算机学院浩泰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各班评选工作小组进行初评,向班级学生公布名单并征求意见后,报学院院评选工作评审组。
(二)学院院评选工作评审组在对照条件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人选,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三)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学生工作处,由学校统一发文表彰。
六、资金管理和使用
奖学金评定工作结束后,计算机学院将获奖学生名单报送合肥浩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备案。合肥浩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师范学院计算机学院共同召开表彰大会,将奖学金颁发给获奖同学。
七、监督和检查
浩泰奖学金实施公示制,评审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监督和检查;对评选期间弄虚作假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经查证属实,将追回所发证书和奖金,并给子相应处分。
八、附则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合肥师范学院计算机学院负责解释。